| 日前,记者从市农办了解到,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成“阳光工程培训”39733人,推荐就业38451人,经“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村劳动力,一般月工资1200元以上,比未经培训的农民工高出300—400元,“阳光工程”成为“德政工程”。
2004年以来,我市通过开展电子装配、纺织服装、建筑装潢、餐饮服务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技能培训,完成“阳光工程培训”39733人,推荐就业38451人,就业率达96.8%;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掌握初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的比重由2002年的不足7%上升到20.43%,在企业中担任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的占转移总数27.9%,比2003年提高10个百分点;外出务工人员月人均收入1200元,比2003年翻了一番,农村劳动力普遍提高了劳动技能。我市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开设建筑装潢、客家美食、纺织服务和电子装配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从业人数达27万余人,外出劳务收入近30亿元,形成了劳务品牌。我市通过举办春、夏劳务供需见面会,推荐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开展培训、就业、跟踪维权“一条龙”就业服务,提高劳动力的就业和劳务收入的稳定性。据调查,经“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村劳动力,一般月工资1200元以上,比未经培训的农民工高出300—400元,形成“外出一方、致富一家、外出一群、富裕一方”的劳务经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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