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秋季,泰宁县小学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初中适龄少儿辍学率控制在1.4%以下,三类残疾少儿入学率达到98.8%,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连续10年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定标准。它充分诠释了该县“控辍保学”工作“法”、 “责”、 “德”一个都不能少的真正内涵。
——针对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家长存在“送子女上学是自己的事”的意识,无视教育法规法律的约束,出现流生的现象。泰宁县——
适时应对,抓住重点,依“法”强化政府控辍行为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控辍保学”工作的轴心也在不断变化,工作重点必须适时调整。依“法”强化政府控辍行为,泰宁根据实情,适时应对,从宣布实施教育“两基”以来,分三阶段进行。
营造“两基”氛围。“两基验收”之前,重点强化教育法律宣传,大力营造“两基”攻坚氛围,实施教育执法和教育行政措施进行“控辍保学”。这一阶段,一是开展以“不让一个孩子辍学”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每年3月和9月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组织踩街、法规咨询,印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两基”工作要求。二是发放入学通知书。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所有中小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实行“控辍保学”进度日汇报制度,在开学初,由各校负责人每天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入学数和未入学学生名单及详细情况。将未入学的学生及家长名单向社会公布,引起社会监督。三是开展义务教育“三清理”活动,组织乡镇干部、学校教师一起分片包干、进村入户,摸底排查,采取说服教育、行政处罚等措施,对小学未升初中和初中、小学辍学学生进行的三种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有效控制了辍学率。
监控“留守儿童”。“双高普九”期间,控辍重点转向农村“留守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泰宁县劳动力(家长)大量转移到上海、厦门、广州等大都市,各乡镇“留守儿”迅速增加,“留守儿”入学成了“控辍保学”的新难点。为确保他们入学,泰宁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乡镇开展教育活动,教育春节回乡过节的务工人员,不得组织、唆使、胁迫、介绍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出打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做好未成年子女的工作,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各校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或开通家长电话,或建立“留守儿”跟踪卡,或组织对“留守儿”家庭专访,或成立师生“一对一”挂钩教育小组,或将“留守儿”由通学生转成寄宿生等等,有效的应对措施,使2005年小学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到1.79%。
加强“对县督导”。“对县督导”以来,控辍重点确立在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上。2005年,泰宁县启动“对县督导”工作,将“控辍保学”工作与“对县督导”紧密结合起来。印发了《泰宁县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现象,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质量。对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通报批评。经整改后第三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强有力的督导检查,使泰宁县“控辍保学”工作步入了良循环。
——针对控辍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存在“控辍是政府的事”的意识,轻视“控辍保学”的职责,出现流生的现象。泰宁县——
溯本追源,落实职责,以“责”运行控辍长效机制
泰宁县“控辍保学”工作虽步入了良循环,但“普及程度”各项指标是弹性的,每学期都可能出现波动或反弹,必须运行控辍长效机制,而运行控辍长效机制的源头和根本则在于坚持不懈地落实职责。
运行“一把手”工程。强化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学校承担本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责任,给所有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学校签订责任状,由主要领导负“控辍保学”工作的总责,责任状一年一签,以保年年有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启动“两基”、“双高普九”、“对县督导”工作动员大会上,都要强调各级各部门“控辍保学”的重要职责,以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落实挂校包干制。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颁发《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学校的通知》,县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均相应签定挂校职责,对全县所有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完善“双线目标责任制”。即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校长与老师、老师与家庭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书,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校长工作的重要指标,与评优、晋级挂钩。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认真落实“控辍保学”的责任,实行“学额巩固目标责任制”,把防辍控辍任务落实到年级和班级,实行年级组长和班主任防辍控辍责任制;把巩固学额列入教师的绩效考评加以落实。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而达不到控辍目标任务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实施教育“两基”工作以来,责任追究泰宁县动真格,因工作不力而达不到控辍目标的一些部门被“黄牌”警告,一些单位领导评优评先被取消,一些干部同志的晋升受影响。追究责任,对负有“控辍保学”职责的对象起到了警示作用,使 “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得以有效运行。
——针对学生贫困厌学,教育存在“使一些学生厌学”的因素,导致后进生和贫困生辍学现象。泰宁县——
改善条件,倾注爱心,以“德”留住农村在校学生
泰宁是山区小县,地域偏,人口少,经济基础和教育基础都相对薄弱。面对农村人口还很贫困,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还很差的现实;泰宁县始终坚持依法控辍和以德控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指导思想,在依法控辍的同时,努力以“德”留住农村在校学生,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生活得舒适”。
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两基”攻坚时,泰宁举全县之力,发动干部群众投工投劳,两年内扩大校园和建设校舍面积是泰宁县过去10年面积的总和;此后,不断加强学校建设,重点实施了危房改造工程、撤点并校工程、“普及实验县”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2003年还被确认为省级“普及实验教学县”;国家和省“普九”验收组反馈报告评价说:“在泰宁农村,最好的建筑是学校,最美的环境是校园已成为现实”。良好的条件和优美的环境,为“控辍保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广泛开展济困助学。改善条件增强了对适龄少儿入学的吸引力,但贫困依然是“控辍保学”的一个瓶颈。为此,泰宁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济困助学”活动。成立了县、校两级“济困助学”基金,争取外援、发动群众,开展“春蕾行动”和社会各界“手拉手”等活动,得到了上级部门、民营企业、有识之士、广大师生的大力资助,先后开办了“希望小学”、“春蕾小学”、“春蕾班”、“香港黄龙德小学”等助学机构,每年资助贫困生金额都在于30万元以上,年年都有几百名学生受助入学。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杜绝学校乱收费,建立健全中小学助学制度,积极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划定城区的杉城中心小学和泰宁第三中学分别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的小学、初中学校,对在这两所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免收借读费,有效保障了学生的权益,解决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的困难和问题。
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一是营造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以“文化靓县”为载体,开展构建文化校园、书香校园、人文校园、艺术校园、生态校园、平安校园等“六校园”工作,切实提升学校文化品位,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二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体罚行为,开展“以人为本,关爱后进生”和“做学生喜爱的教师”活动。三是加强德育工作。挖掘泰宁地方自然和人文特色,开办6个德育基地,开展“美我泰宁,爱我泰宁”、“建美丽旅城,做自豪泰宁人”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发放《千古丹霞 灵秀泰宁》读本,培养学生爱国爱家爱校情怀。四是开展“减负增效”工作。出台减负《十要十不要》规定,深化新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坚决制止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到“两开、两增、两减”,从源头上减轻学生过重的心理压力和学习压力,努力打消学生的厌学情绪。五是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实行“学生周末班车”、教师家长对学生周末回家返校护送制,减轻农村学生上学困难;扎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工作,开展高年级与低年级寄宿学生“一对一”结对子和寄宿生生活帮扶活动,让所有学生有在校如家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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