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入行有入行的规则,发家也有发家的门道啊。我看媒体是炒一下罢了,可能是炒黎姿,也可能是炒自己。至于黎姿有没有新闻里所说的那种交易倒不是重点,即便没有黎姿,“潜规则”这样的社会大问题还是照样存在的,而重头戏倒是新闻里提及的那些做脏钱交易的指使者。像这样的娱乐圈潜规则事件被曝光的似乎很多,更有“受害者”为自己“申冤”(往下文看就知道了),但貌似媒体只是提醒群众有这事而已,而真正的操纵者或是主犯或是幕后大佬们,他们有没有受到过严惩呢?答案是——几乎没有,而且是照样逍遥法外过着他们神仙般的生活!今天的新闻是提到香港娱乐圈的潜规则丑闻了,可其实不管哪的娱乐圈潜规(全世界在内),不还是换汤不换药般全都一个德行?真是有理说不清啊。
说到这,我也不得不回想起不久前内陆也大闹过娱乐圈淫类潜规则事件,大家还记不记得“贱女孩”事件?就是今年5月30日,一封《致海淀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的举报信在网络出现。刚满18岁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以受害者的身份举报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称该工作室负责人以“造星”之名对她们实施潜规则,并拍下性爱录像,继而要挟并控制她们卖淫,据说其主要服务对象是京城的一些有钱人(包括某些企业老总)。报道还说,海淀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刚看到这封信后,十分重视,立即指示严查此案。海淀警方由此展开调查,一些涉嫌与众多女孩发生性关系的“投资人”也被警方叫去讯问。随后不久(7月份吧),中央电视台CCTV-12的《法治在线》栏目也对此事做了一项跟踪报道(该报道的视频地址是:http://video.dvod.com.cn/1782477),可此报道到结束时也只说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也没有结果~~~这期间那两个受害主告也被众多网友称之为“贱女孩”,并在网络上挑起了极为恶毒的口水战,似乎受害者已经受到严重的危害而拼死也为自己做辩护一般,估计她俩被无意间“淫”过后思想已经受到非常严重的打击。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既然北京海淀公安局将对这次事件进行严查,这就足以说明这起案件非同小可,甚至已经涉及到某些当官的腐败问题,而能否打破那些所谓的企业老总的“硬”关系呢?在这个存有腐败的官场社会里,公安局局长要亲手操办不知道要过多少个“官坎”了!我们当然更希望公安局局长能以身作责,不念私情,把“大虫”一个个揪出来了这起娱乐圈真实“潜规则”案才能真正平息!
可是,让人搞不明白的是,直到现在似乎该案件音信全没了踪影,网上也没有相关的报道了,难道都搞定了?我想大凡涉及到大人物的事件是最赖手的,因为有说不清的权利在阻止着。如果此案(贱女孩案)真不能水落石出,那受害者只能是咁被“淫”了,当吃哑巴亏吧(不过本人还是继续关注下去直到有结果)!无独有余,回到今天这则新闻来吧,好像都出以蹊跷,新闻里提到的“淫媒”不还是跟贱女孩案里的相关“造星”工作者同一路货色——把美女介绍给老板(有钱人)!不过港台的淫媒介绍出去的可是真正出名的女星啊,比起上边那“贱女孩”其知名度不是一般的响啊,看来也只有腰缠万贯的老板们才能品尝到这样的“美餐”哦。然而,香港模特界也曾爆出“中间人向周倩圯及梁敏仪等人游说,介绍‘不道德的工作’,传当事人正是Ingrid”,仅此而已,那又能拿淫媒及其那些老板怎么样?接着再揭露黎姿的有关私密事,也还是爆料一下罢了。说白了,即使黎姿真有那事儿,人家的生意也早就货到款交结束了,“淫”与“未淫”谁也无法取到相关证据了。在娱乐圈这样错综复杂的圈子里,“名利”与“金钱”息息相关,它们互为影响也互为保密,人家就是把“潜规则”看在眼里忍在心里了,而没有确凿的证据,纵是再喊“抓贼”骂别人是“鸡头”、“烂棍”那也还是无济于事啊!如张钰性交易事件,不还是自己告别人状没“成功”?还有肖琼状告导演性骚扰,自己告了导演,最后还是被导演反告了自己而胜诉。再扯到国外去,上边的新闻不是说过了么——国外的更乱,本人是100%的相信!哎,说这样的案例其实说多了真变成无聊了,因为总是没有结果,那些有钱的大人物该淫的还是照样淫,除非这世上真有如来佛主降世、上帝下凡才可随民众所意为民除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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